舞蹈比赛规则
一、 比赛场地:
1、尺寸
比赛场地大小为
2、场景
参赛者可携带表演所需要的场地布景。
3、灯光
没有直射的光线照在场地上。各队在设计机器人时要能适应灯光的各种变化,如在比赛的一个地点到另一个地点的自然照明的变化等。如需要,各队应调试自己的机器人适应比赛场地的照明条件。
4、音乐:
各队需自备机器人表演所需音乐的CD光碟,要求提供CD音乐备份供检测是否可用。推荐选取高质量光碟,且最好只录有表演所需的音乐。CD上需标明参赛队队名。
二、比赛时间
连续舞蹈不少于两分钟但不能超过五分钟。
三、机器人技术要求
1、构造
机器人构造不限,参赛者可以根据情况自由设计。
2、重量、体积
机器人总重量不得超过
3、外形服饰
建议配备服装装饰。
4、控制
机器人舞蹈动作必须是由程序控制,比赛过程中不得有人为干扰。
附:不符合机器人技术要求者将不得参与比赛,只能表演,不计入成绩。
四、比赛操作
1、机器人由一位队员手动或遥控启动。各队的机器人最好在音乐响起数秒后即可起舞。因为在CD机的播放键按下后,很难准确判断音乐将于何时响起,当然队员也可以在音乐响起时适时的启动机器人。
2、在机器人启动后的表演过程中,不应有任何接触(其中包括遥控),机器人在比赛过程中亦不得有任何连线与比赛队员接触,否则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。
3、机器人表演不得应用任何无线传输装置,唯一的例外是用来启动机器人,启动后该装置必须立即关闭。违反者给予扣分。
4、参赛者不得蓄意影响机器人或损害比赛场地,否则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。
5、机器人在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,参赛队员可以重新启动机器人,但将对该队成绩给予扣分。
6、舞蹈表演总时间(从机器人上场开始表演算起)不得超过规定时间,超过规定时间就必须立即终止表演,并不作为比赛最后成绩。
7、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不得干扰评委,违者将对该队给予扣分,严重者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。
五、评分标准
比赛将聘请若干位评审专家,主要从设计、技术、功能和创意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,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机器人舞蹈表演评分:
1、总体设计、创意和创新
2、机器人技术实现与结构构造
3、舞步编排,动作复杂、协调程度,技术难度等。
4、舞蹈和音乐的协调。
5、比赛场地的利用
6、娱乐价值
7、机器人外型与服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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